手机浏览
2022-05-17
0感冒药过期不可服用。
药品有效期是生产企业经规范试验获取的药品在规定的使用及保管条件下保证质量合格的期限,所以药品超出有效期后即属于劣药,不仅无法保证其治疗作用,还有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
另外,在实际生活中,药品的保存环境有可能无法达到规定标准,所以开封后的药品在储存过程中较易发生潮解、霉变等情况,即便药品仍在有效期内,使用前也需注意观察药品性状,发现异常变化时需及时销毁。
如果患者误服过期药品并出现眩晕、恶心、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则患者应及时就医检查。